夫與人通姦所生之小孩,能否繼承夫之遺產?
*夫與人通姦所生之小孩,能否繼承夫之遺產?
夫與人通姦所生之小孩,應非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一條所定之「婚生子女」(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),在未經其生父(即夫)認領前或未有經生父撫育之事實者,其與生父無法律上父與子女之關係,故不得繼承夫之遺產。
何謂撫育?撫育係指負擔生活費用而言,法律將其視為認領(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條),而且撫育費用並非不得預付,生父若有預付子女出生後撫育費用之事實者,則自可認為認領。
相反來說,如果丈夫與人通姦所生之小孩,經過認領或撫育,在法律上則認定為父子關係,即可繼承夫之遺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