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後知夫有外遇 憤而提告求償
2015-10-07
一名已婚劉姓男子,和公司打工的女子有了婚外情,兩人交往數月,女子希望劉男能離婚,跟他光明正大在一起,後來劉男與妻子離婚,男子像前妻承認自己當時有外遇,前妻憤而提告兩人,並要求賠償1千萬。前妻把發現的小三情書手箴,與前夫當時的悔過書提出當證據,但因為女子得知時間較晚,所以法官判定只能得到60萬賠償金,全案可再上訴。
新北市新莊區徵信社外遇蒐證專家論述
民法有規定十年時效,所以女子只能請求,提告日的十年前,到婚姻最後的那一天,依案例來說,女子89年4月29日離婚,推算提告當天的十年前是89年4月23日,所以只能得到6天的賠償,這樣平均下來,一天大概十萬元,如果女子在早一點發現,可能會獲得更多賠償。之前有個案例,夫妻離婚後女子馬上懷孕,因此前夫提告通姦,但最後不起訴處分。小徐與妻子離婚後,收到戶政機關來函,請他替孩子辦戶籍登記,他才知道兩人一離婚,前妻就懷孕,他不承認孩子是他的,一氣之下告前妻外遇生子,做了DNA測驗後,證明孩子不是小徐的,但沒有證據可證明前妻是在離婚前受孕,因此判定不起訴。優良徵信社推薦新北市新莊區徵信社,有抓姦、蒐證、工商徵信等服務,如果有需要都可以來電洽詢,我們有多年經驗,人員也有受過專業訓練,提供您最佳的服務,如果法律上有任何不懂問題,也有免費諮詢服務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