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遇,抓姦,離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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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滿分手 灌農藥刺死情婦

蘋果日報 2011/01/08【潘岳/宜蘭報導】

男求無期 議員女助理遭毒手 家屬:應判死刑

宜蘭縣議員簡海樹服務處已婚的女助理沈美玉,去年9月間,騎機車上班途中,被外遇情夫洪金龍當街攔下,要求復合;沈女拒絕,洪男猛刺沈女2刀,還強灌、潑灑農藥巴拉刈,致沈女傷重不治,洪犯案後自首。檢方昨偵結,認為洪嫌自首逃過死刑,但介入他人家庭,用殘暴手法殺人,請法官判處無期徒刑。

沈女胞兄忿忿不平說:「洪嫌是預謀殺人,手段兇殘,只有判他死刑,家屬心情才能平衡。」沈女丈夫的手機昨不通。

丈夫氣壞中風

檢警調查,死者沈美玉(35歲、大同鄉人)與任職宜縣警察局警察的丈夫,育有1子1女,因擔任縣議員簡海樹服務處助理,5年前認識喪偶、當時幫簡海樹開競選宣傳車的洪金龍(34歲、在押、大同鄉人);1年多前,洪嫌再次幫簡海樹開競選宣傳車,與沈女重逢,同鄉兩人因而外遇譜出畸戀。

去年7月,沈女丈夫耳聞妻子外遇,氣得要求妻子做個了斷,還因此中風引發腦溢血(復健中)。沈女見病榻上昏迷的丈夫,決定回丈夫、小孩身旁,並向洪嫌表明結束這段外遇,但洪嫌不甘心,百般糾纏,沈女索性不接電話,拒不見面。

自首逃過死刑

去年9月27日上午9時,洪嫌攜帶番刀及兩罐劇毒農藥巴拉刈,騎機車尾隨騎車上班的沈女,途中攔下要求談判,但遭沈女拒絕;洪嫌老羞成怒將沈女推倒在地,持番刀朝她胸部、右手臂各猛刺一刀,接著持巴拉刈往她臉部潑灑,更強灌沈女巴拉刈,欲置她於死地。

洪嫌行兇後,跑到寒溪派出所自首,警方據報到場,將奄奄一息的沈女送醫,仍傷重不治。 檢察官認為,洪嫌在警方未確認兇嫌前,到警所坦承犯行,符合自首條件,依《刑法》酌減其刑,逃過死刑,但洪嫌不應介入他人家庭,又用殘暴手法殺害沈女,惡性重大,請法官判處無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