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變夫婦皆校長 女訴離男控無情
自由時報 2009/04/16
〔記者林良哲/台中報導〕中部有一對國小校長夫婦,妻子指控先生家暴,她重病住院時,丈夫也不聞不問,向法院訴請離婚;丈夫則抱怨妻子不顧其罹癌,竟要求離婚,他因而將一輛老爺車貼上大字報,控訴妻子「無情」,並將車開到妻子的學校附近停放,法官審理之後,判處兩人離婚。
先生家暴 不理重病妻
這對夫婦都是中部同一縣市的國小校長,育有3名子女,但妻子指稱在婚後經常受到丈夫暴力相向,去年6月間,甚至還將岳父母趕出家門,並以手機傳簡訊給妻子,指稱「若我沒學佛,今天一定要殺了妳!」外遇
訴離期間 老公罹癌
妻子忍無可忍下報警,在去年由台中地院發給通常保護令,之後她又向台中地院提起裁判離婚之訴,不料審理時陳某發現罹患骨髓癌及鼻咽癌第4期。
簡訊恐嚇 還控她狠心
丈夫抱怨妻子毫無夫妻情分,去年9月間丈夫將一輛舊車開到妻子學校,車身貼上寫著紅字的大字報:「妳良心何在?無情的到法院訴訟離婚,…為什麼這麼狠?這麼絕?」此舉讓妻子相當難堪,便將丈夫的行為拍照存證,提供法院做為審理離婚案件之證據。
法官審理時,傳喚兩人的子女到庭作證,3名子女都指稱確實見過父親毆打母親。法官審理之後,認為兩人的婚姻已經難以維持,且丈夫需負擔較大的責任,因此判處兩人離婚,而3名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也判給妻子,丈夫必須負擔每名子女每月9574元的扶養費用。